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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。
(二)拟定全市农业的产业政策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、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;起草我市农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;指导全市农业法制体系建设;提出全市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、大宗农产品流通、农村信贷、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。
(三)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意见;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;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合作经济组织建设;指导、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。
(四)研究提出全市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、规划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;制定全市农业信息网络发展规划,指导全市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;预测并发布主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。
(五)制定全市农业科技、教育、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,协调农科教结合工作,实施科教兴农战略;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;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;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。
(六)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、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;指导农用地、渔业水域、宜农滩涂、宜农湿地、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。
(七)拟定全市渔业的发展战略、规划、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;管理全市渔业资源,负责保护全市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;代表市政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。
(八)指导、监督农业技术标准的实施;组织实施农业产品及绿色农产品的质量监督、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;组织协调种子、农药、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、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;组织种子、农药、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;组织、监督对国内植物的检疫工作,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。
(九)拟定全市菜篮子工程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。
(十)承办农业涉外事务,组织全市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。
(十一)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情况综合和有关业务的协调。
(十二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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